拼音xíng shì jǔ lì
注音ㄒ一ㄥˊ ㄕˋ ㄐㄨˇ ㄌ一ˋ
繁體行事舉例
⒈ ?事無成法可循,援引舊例以行之。
⒈ ?事無成法可循,援引舊例以行之。
引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事始二》:“行事舉例:今朝廷行事,有法所不載者,必舉例以行。然自 南朝 已始矣?!?br />清 袁枚 《隨園隨筆·行事舉例不始于南朝》:“吳虎臣 以行事舉例始於 南朝,欲用 江夷 領(lǐng)詹事, 王淮 引 謝琰 之例以相格。不知《周禮》士師掌獄之八成, 漢 有決事比, 魏 有停年格,皆例也?!?/span>
援引:
①引用;引證:援引條例|援引古今|凡三百六十事,而援引書百余種。
②薦舉;提拔:援引賢能。
行事:
1.辦事;從事。
2.所行之事實(shí)。
3.出使之事;行人之事。
4.指行房。
5.往事;成事。
舊例:
過去的事例或條例:沿用舊例。
成法:
1.既定之法。
2.猶榜樣。
3.成為法令;制定法令。
舉例:
提出例子來:舉例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