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:語文教學認為講英語不懂語法,那么怎樣讓學生學好運用“的、地、得”?
在這些方面很多老師都創(chuàng)造出了可行的方法。他們不會給專有名詞、形容詞、修飾詞下定義,而只是實際告訴受訓者,
那些表示動作的詞,如“說”“跑”,前面用“地”;那些表示物品或人的詞,如“背包”“小亮”,前面用“得”;以及那些表示姿勢、狀態(tài)發(fā)展的層次,如“快樂”,快樂到什么程度?興奮地跳起來;“笑”,笑什么?開心得彎下了腰。然后,在表示姿勢或情形的詞句后面用“得”。如此一來,在遇到不清楚應該使用哪一個單詞“地、地、得”的情況時,就應該想想這個單詞的前后左右都是什么。還有些老師讓學員記牢:(什么)的(物品)、(怎樣)地(什么)、(做什么)得(怎樣),這一作法都有很好的實用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