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關(guān)于刑的成語
有關(guān)刑的成語
有關(guān)刑的成語共收錄33個
成語 | 意思 | 用法 | 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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遁天之刑 | 謂違背自然規(guī)律所受的刑罰。 | 《莊子·養(yǎng)生主》:“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謂之遁天之刑?!?/td> | |
撲作教刑 | 撲:古代刑具;教刑:教學(xué)中對學(xué)生的體罰。用撲作責(zé)罰學(xué)生的工具。 | 作謂語、賓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尚書·舜典》:“象以典型,流宥五刑,鞭作官刑,撲作教刑,金作贖刑。” |
非刑逼拷 | 非刑:法律外的殘酷肉刑。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(jìn)行審訊逼供。 | 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于刑事等。 | 明·東魯古狂生《醉醒石·假虎威古玩流殃》:“他非刑逼拷,打死平民,納賄詐財。” |
當(dāng)刑而王 | 謂先經(jīng)受磨難而后飛騰黃達(dá)。 | 作謂語、定語;用于人處世。 | 《漢書 黥布傳》:“少時客相之,當(dāng)刑而王。及壯,坐法黥,布欣然笑曰:‘人相我當(dāng)刑而王,幾是乎?’” |
以刑去刑 | 用刑罰遏止刑罰,意謂從重量刑,使百姓畏懼而不敢犯法,以收到不用刑的效果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商君書·靳令》:“行罰,重其輕者,輕其重者,輕者不至,重者不來,此謂以刑去刑,刑去事成?!备吆嘧ⅲ骸啊p其重者’一句是衍文,《韓非子·飭令篇》無,是其證?!庇帧度?qiáng)》:“以刑去刑,國治。” |
果刑信賞 | 謂賞罰嚴(yán)明。 | ||
以刑止刑 | 猶以刑去刑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周書·武帝紀(jì)下》:“以刑止刑,世輕世重。罪不及嗣,皆有定科?!?/td> |
明正典刑 | 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處以極刑。舊時多用于處決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 | 偏正式;作謂語;指依照法律公開處以極刑。 | 宋 呂頤浩《辭免赴召乞納節(jié)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當(dāng)明正典刑;如委實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閑退?!?/td> |
刑于之化 | 指以禮法對待。后用以指夫婦和睦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詩 大雅 思齊》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?!编嵭{:“文王以禮法接待其妻?!?/td> |
諱兵畏刑 | 謂慎于用兵和用刑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處事。 | 宋·張耒《大禮慶成賦》:“諱兵畏刑,后貨食兮。政有損易,茲不易兮?!?/td> |
刑余之人 | 余:以后。①特指太監(jiān)或受過宮刑的人。②也指受刑致殘的人。 | 作賓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史記·孫子吳起列傳》:“齊威王欲將孫臏,臏辭謝曰:‘刑余之人不可?!?/td> |
政簡刑清 | 指官吏的政績顯著;社會安定;人民樂業(yè)。政簡:施行輕微的賦役或減免繁文縟節(jié)的政治措施。刑清:很少施用刑罰。 | 聯(lián)合式;作賓語、定語;含褒義,常用作稱道地方官政績的話。 | 西漢 司馬遷《史記 齊太公世家》:“太公至國,修政,因其俗,簡其禮?!?/td> |
非刑拷打 | 非刑:法律外的殘酷肉刑。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(jìn)行審訊逼供。 | 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于刑事等。 | 羅廣斌《紅巖》第15章:“在渣滓洞對江姐進(jìn)行非刑拷打,很顯然,這是敵人瘋狂的報復(fù)!” |
義刑義殺 | 適當(dāng)?shù)男塘P與死刑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尚書·康誥》:“用其義刑義殺?!?/td> |
明刑弼教 | 弼:輔助。用刑法曉喻人民,使人們都知法、畏法而守法,以達(dá)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。 | 聯(lián)合式;作謂語;含褒義。 | 《尚書 大禹漠》:“汝作士,明于五刑,以弼五教,期于予治。” |
刑天爭神 | 刑天:神話人物。刑天同天帝爭奪神位。比喻大無畏的精神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比喻句。 | 《山海經(jīng)·海外西經(jīng)》:“刑天與帝至此爭神。帝斷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?!?/td> |
刑措不用 | 措:設(shè)置,設(shè)施。刑法放置起來而不用。形容政治清平。 | 作謂語、定語;指太平盛世。 | 戰(zhàn)國·趙·荀況《荀子·議兵》:“威厲而不試,刑錯而不用。” |
繁刑重賦 | 過重的刑罰和繁多的賦稅。亦作“繁刑重斂”。 | 作主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政策等。 | 宋·蘇軾《東坡志林》第五卷:“齊景公不繁刑重賦,雖有田氏,齊不可取。” |
省刑薄斂 | ?。簻p少;斂:征收。減省刑法,薄征賦稅。 | 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治政等。 | 明·馮夢龍《東周列國志》第77回:“勤于國政,省刑薄斂,養(yǎng)士訓(xùn)武,修復(fù)關(guān)隘?!?/td> |
刑期無刑 | 刑罰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從而達(dá)到不用開的目的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語出《書 大禹謨》:“刑期于無刑。” |
詳刑慎罰 | 詳:審慎。審慎地量刑和處罰。 | 作謂語、賓語;用于處事。 | 南朝·宋·范曄《后漢書·明帝紀(jì)》:“詳刑審罰,明察單辭?!?/td> |
僭賞濫刑 | 賞的不是有功的人,罰的不是有罪的人。泛指賞罰不當(dāng)。 | 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處事。 | 《左傳·襄公二十六年》:“善為國者,賞不僭而刑不濫?!?/td> |
威刑肅物 | 以嚴(yán)刑使人恭順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南朝·宋·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政事》:“桓公在荊州,全欲以德被江漢,恥以威刑肅物?!?/td> |
非刑吊拷 | 非刑:法律外的殘酷肉刑。指使用殘酷的肉刑進(jìn)行審訊逼供。 | 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于刑事等。 | 明·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第15卷:“我實不曾為盜,你們非刑吊拷,務(wù)要我招認(rèn)?!?/td> |
刑馬作誓 | 刑:殺。殺馬飲血,立誓為信。比喻莊重的誓約。 | 作謂語、賓語;用于處事。 | 西漢·劉向《戰(zhàn)國策·齊策》:“且臣聞齊、衛(wèi)先君,刑馬壓羊,盟曰:‘齊、衛(wèi)后世無相攻伐,有相攻伐者,令其命如此。’” |
隆刑峻法 | 刑法重而嚴(yán)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指殘暴統(tǒng)治。 | 南朝·宋·范曄《后漢書·梁統(tǒng)傳》:“議者以為隆刑峻法,非明王急務(wù),施行日久?!?/td> |
嚴(yán)刑峻制 | 猶言嚴(yán)刑峻法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指殘暴統(tǒng)治。 | 晉·陸機(jī)《豪士賦》:“懼萬民之有服,則嚴(yán)刑峻制,以賈傷心之怨?!?/td> |
刑仁講讓 | 刑:通“型”,式樣,以為準(zhǔn)則。以仁愛為準(zhǔn)則,講求禮讓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西漢·戴圣《禮記·禮運》:“著有過,刑仁講讓,示民有常?!?/td> |
嚴(yán)刑峻法 | 峻:嚴(yán)酷。嚴(yán)厲的刑罰和嚴(yán)峻的法令。 | 聯(lián)合式;作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 | 東漢 班固《漢書 丙吉傳》:“后遭條獄之詔,吉捍拒大難,不避嚴(yán)刑峻法?!?/td> |
以刑致刑 | 謂對重罪施以輕刑,則罪犯無所畏懼,其結(jié)果將導(dǎo)致不斷用刑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用于書面語。 | 《商君書·靳令》:“罪重刑輕,刑至事生,此謂以刑致刑,其國必削?!庇帧度?qiáng)》:“以刑致刑,國治?!薄俄n非子·飭令》:“罪重而刑輕,刑輕而則事生,此謂以刑致刑,其國必削?!?/td> |
明刑不戮 | 指刑罰嚴(yán)明,人民就很少犯法而被殺。 | 作賓語、定語;指刑罰嚴(yán)明。 | 《商君書·賞刑》:“故禁奸止過,莫若重刑;刑重而必得,則民不敢試,故國無刑民。國無刑民,故曰:‘明刑不戮?!?/td> |
繁刑重斂 | 繁:多;斂:征收。繁重的刑罰和賦稅。 | 作主語、賓語、定語;用于政策等。 | 明·張鳳翼《紅拂記·張娘心許》:“只為著土木疲民,況邊庭黷武連年,繁刑重斂誰不怨?” |
決獄斷刑 | 決:判決;獄:訟事;斷:決斷,判斷。審理訴訟,判定刑罰。 | 作謂語、賓語;用于官吏等。 | 南朝·宋·范曄《后漢書·郭躬傳》:“躬家世掌法,務(wù)在寬平,及典理官,決獄斷刑,多依矜恕,乃條諸重文可以輕者四十一事奏之,事皆施行,著于令?!?/td> |